文章核心观点 -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必须确保其真实准确 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 - 解决监测数据造假问题需要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无需造假”的健康氛围 这需要政府、企业、监测机构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1][3] 筑牢法治防线以形成威慑 - 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为基石 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法律责任体系 综合运用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业禁入等措施[1] - 精准推行“双罚制” 数据造假事件中 不仅监测机构受罚 委托方排污企业也需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以此形成强大法律威慑[1] 利用智慧科技构建监管网络 -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监管深度融合 为数据真实打造“防火墙”[2] - 监测机构现场采样时需通过监管系统实时上传采样时间、点位布设、样品状态等信息 并对仪器原始数据“拍照存证”[2] - 接收样品的实验室需严格检查并记录样品的完整性、运输时效和保存条件 同样拍照上传 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 确保操作全程留痕和智能溯源[2] 优化市场生态营造诚信环境 - 需营造让守法者受益、诚信者得利的市场环境 根治数据造假顽疾[2] - 部分企业在采购监测服务时陷入“低价者中标”怪圈 迫使部分机构“偷工减料”甚至造假[2] - 采购方应树立“用合理的价格支撑合格的服务”观念 将合规监测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杜绝“单纯最低价中标” 或通过长期合同、定期绩效评价来稳定合作[2] 强化科学监管增强数据客观性 - 监管方式需进一步完善 例如针对污染治理设施临时故障等非正常工况[3] - 建议建立“如实报备—及时整改—结果反馈”的合规渠道 允许企业在此类情况下如实报告超标数据 聚焦后续整改成效[3] - 此举可消除企业因“必须绝对达标”的刚性压力而产生的造假需求[3]
破解数据造假困局,除了重罚,还需要做好这几点
中国环境报·2025-12-12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