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之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诉讼进展 - 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云检民监(2024)86号),该决定书认为案件不符合监督条件,决定不支持对方(西藏鹏熙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 [3] - 本次诉讼源于2019年,公司与西藏鹏熙就昆明市东川区铜都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事宜所签《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及履行产生争议 [1] - 该案件已历经一审(昆明中院)、二审(云南高院终审判决)、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及检察监督申请等多个法律程序,此次检察院决定标志着该法律纠纷已基本终结 [1][3] 诉讼影响 - 根据公告,由于云南高院已于2020年9月29日做出终审判决,且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再审申请,此次检察院未支持监督申请,因此本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4]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6][8]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 [8][27][29] -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在该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10][12] 股东会议案 -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12][13]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