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持续递交立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

案件判决与索赔进展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8月对农尚环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胜诉判决 [1][3] - 判决依据为公司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退市风险警示的违规行为 [1][3] - 基于生效判决,在特定期间投资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现可依法参与索赔 [1][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期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4] 公司违规事实 - 农尚环境于2024年11月5日公告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2][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7,14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66万元 [2][5] - 因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5] - 公司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