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激励计划启动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5][8]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后,计划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7][13][14] 激励计划核心条款概览 - 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0] - 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990.00万份,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89.04万股的4.09% [21] -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24] -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4.66元,该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8.32元的80% [28] 激励计划时间与行权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8]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 [30] - 激励对象行权需满足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 [36][37] 业绩考核与行权条件 -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利润分配等)以及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如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 [34][35] - 行权条件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挂钩,考核指标涉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具体考核目标未在摘要中披露 [36] - 个人实际行权额度取决于公司层面行权系数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部分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 [37][38] 计划实施影响与会计处理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期权公允价值,参数包括:标的股价18.23元/股、无风险利率1.50%至2.75%、历史波动率13.8870%至17.0497% [63]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分期确认,计入经常性损益,公司初步估计该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程度不大 [64][65] - 公司认为,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及带来的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65] 公司行业地位与激励动因 - 公司是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具备低压、中压、高压全系列电极箔生产能力 [28] - 行业专业性人才竞争激烈,公司对技术及业务骨干的吸引和留用诉求较为紧迫,现金薪酬激励作用有限,因此通过股权激励作为补充 [28] - 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并给予一定折扣,旨在保障激励有效性,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以推动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