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被判支付近19亿探矿权差价,16年前协议埋下“地雷”

仲裁裁决与财务影响 -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 博源化工需向乌审旗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亿元 并承担相关律师费、保全费等91.58万元 总支出接近19.1亿元 案件受理费方面 本请求仲裁费约1394.77万元由公司承担85%即约1185.56万元 反请求仲裁费1241.52万元由公司全额承担 所有款项需在20日内支付完毕 [1] - 该仲裁源于2009年的协议纠纷 根据200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基准日后的矿权价款应由原股东博源化工及上海证大承担 2023年10月 内蒙古高院判决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22.23亿元及相关费用 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11月被法院强制划拨执行完毕 作为蒙大矿业控股股东 中煤能源随后提起仲裁 要求博源化工和上海证大支付约22.52亿元 [2] - 博源化工的最终财务损失存在变量 其一 公司与共同被申请人上海证大之间的具体责任分摊比例尚未明确 其二 公司对蒙大矿业仍持有34%的参股股权 被追偿的巨额资金如何计入蒙大矿业的财务报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 若被计为营业外收入 公司可按持股比例确认相应投资收益以对冲部分赔偿损失 [3] - 为应对可能的巨额赔偿 公司已累计就此事计提预计负债11.49亿元 同时 中煤能源已通过法院对公司持有的蒙大矿业34%股权等资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冻结期限为两年 [3]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 博源化工期末现金为37.02亿元 近19亿元的资金流出将不可避免影响公司的财务结构、分红能力及未来的投资节奏 [3][4] 公司经营与行业状况 - 2025年前三季度 博源化工营业收入86.56亿元 同比下滑16.54% 归母净利润10.62亿元 同比下降41.15% 第三季度业绩下滑更为明显 归母净利润3.19亿元 同比降幅扩大至46.38% 行业产能过剩、需求疲软是业绩承压的主要背景 [3] - 国海证券在8月份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 博源化工成本优势仍然显著 在行业周期底部 公司通过“以量补价”策略部分抵消了产品价格下滑的影响 [4] - 阿拉善天然碱项目被公司视为未来增长关键 该项目一期已稳定达产 二期预计于2025年12月建成 全部投产后 将形成年产780万吨纯碱和80万吨小苏打的产能规模 凭借显著的区位和成本优势 有望在行业周期底部巩固其龙头地位 [4] - 公司强调 此次仲裁事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这一定性判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相对充裕的现金流和对主业基本面的信心 [4] - 仲裁裁决落地后 被冻结两年之久的蒙大矿业34%股权有望解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