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 公司持有的浏阳河大桥收费经营权自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收费方式改变无经营收益 [1] - 长沙市财政局将支付剩余收费年限经营收益补偿款总计4300万元人民币 从2023年起分三年支付 [1] - 该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形式补助 不具有可持续性 [1] 政府补助收款进展 - 2023年8月25日 公司收到第一笔补偿款1500万元人民币 [2] - 2024年12月12日 公司收到第二笔补偿款1500万元人民币 [2] - 2025年12月8日 公司收到第三笔补偿款1300万元人民币 [2] - 截至公告日 累计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总额4300万元人民币 资金已全部到账 [3][6] 补助的会计处理与财务影响 - 该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 - 2022年度 公司将浏阳河大桥收费经营权未摊销成本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5] - 2023年度 公司将该项政府补助款总计4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冲减前期成本 扣除税费后计入“资产处置收益”1917万元人民币 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89% [5] - 2023年剩余未收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 [5] - 2024年收到第二笔1500万元人民币已冲减“其他应收款” [5] - 2025年收到第三笔1300万元人民币将冲减“其他应收款” 并冲回坏账准备130万元人民币 [5] - 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