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掩盖控股股东、实控人资金占用而业绩造假 惠伦晶体股票将被ST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风险警示 - 惠伦晶体及实控人赵积清等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 对赵积清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其余4名当事人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2] -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自12月10日起停牌1天 12月11日复牌后简称变更为“ST惠伦” [3][7]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详情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累计2833万元 款项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赵积清等关联方账户 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但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5.12% [2][4]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 公司在2021年及2022年通过虚构资产等方式虚增成本费用 分别虚减利润总额863.91万元和2395.47万元 [2][4] - 2021年至2022年间 公司还通过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和6233.36万元 分别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和140.89万元 导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6] 实际控制人责任与资金归还情况 - 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组织、指使资金占用行为 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5] - 关联方已于2025年3月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 [4]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4.22亿元 同比下滑4.67% 归母净利润为-7611.94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170.42万元 [7] - 2021年公司营收6.3亿元 归母净利润1.04亿元 2022年公司营收3.33亿元 归母净利润-1.73亿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