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SZ):泰国子公司收到税收优惠政策公文
文章核心观点 - 康达新材控股的泰国子公司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税收及关税优惠批复,旨在降低其海外生产基地的运营成本并提升竞争力 [1] 获得的投资促进优惠 - 泰国子公司可免除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100%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为期4年,从开始有营业收入之日起计算 [1] - 在4年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内,免除受促进业务红利的所得税 [1] - 免除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必要物资以及为复出口而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期限为1年,自首次进口之日起计算 [1] - 若在免税期内发生亏损,允许将年度亏损额从免税期结束后的净利润中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5年 [1] 需满足的投资促进条件 - 业务使用的机器必须为新机器,免税机器必须在发证之日起30个月内进口 [2] - 必须在发证之日起36个月内正式开工 [2] - 在发证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4亿泰铢,且必须在开工前全额实缴 [2] - 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泰铢 [2] - 工厂所在地必须设立在大城府的洛加纳工业园内,自开工之日起15年内不得迁址,除非获得委员会许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