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鸿达兴业索赔仍在进行中,已有案件在审理

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对已退市公司鸿达兴业的历史财务造假及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并对相关中介机构(一创投行)开出高额罚单,显示监管的长期性与穿透性 [1][2] - 鸿达兴业存在系统性、大规模的财务造假及募集资金挪用违规,虚增利润总额高达40.78亿元,并擅自改变16.91亿元募集资金用途 [4][8] - 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进行索赔,诉讼时效至2026年9月,相关责任机构在诉讼中将被列为共同被告 [3][5][7][9] 督导券商被严惩 - 第一创业的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持续督导缺位,拟被江苏证监局罚没近2000万元 [1][2][6] - 即便鸿达兴业已退市近两年,其六年前的可转债项目违规行为仍被追究,退市摘牌并非“免责金牌” [2][6] - 在针对鸿达兴业的投资者索赔诉讼中,相关责任机构(如保荐机构)都将被一同列为被告 [3][7] 公司财务造假及违规详情 - 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6月查明,鸿达兴业通过篡改账套、虚构审计调整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40.78亿元 [2][4][6][8] - 财务造假时间跨度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5.05亿元 [4][8] - 2020年至2022年,其虚增的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11%、94.42%和618.70% [4][8] - 公司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高达16.91亿元,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且未如实披露 [4][8] - 2020年,公司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名义转出8.48亿元募集资金,公告称已归还但实际未归还,伪造还款假象 [4][8] 投资者索赔情况 - 符合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5][9] - 该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9月截止 [5][9] - 律师指出,此案传达出上市公司无法通过退市来逃避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的信号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