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债务展期协议核心内容 - 公司(ST升达)与债权人华宝信托就一笔本金为人民币14,368.95万元的债务签署《债务展期协议》,将还款期限从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展期至2030年12月31日 [1][5] - 自2026年1月1日起,展期后的债务将按年利率8%(单利)计息,公司需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利息 [5] - 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因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4] 协议审议与批准程序 - 该债务展期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陆洲、杜雪鹏、贾秋栋回避表决 [12][14] - 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同意,认为其有利于公司债务处理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9][10] - 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8][14] 债务背景与协议地位 - 本次展期所涉债务源于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此前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还款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1] - 本次《债务展期协议》是《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6] 对公司的影响与后续安排 - 若债务展期顺利实施,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7]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债务展期相关具体事宜 [8][15] - 现有担保措施在展期后继续保留,公司及丙方需配合办理质权展期所需的变更登记手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