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回归中国的事实和法理不容置疑
新华社·2025-12-09 01:51

中国对台湾主权立场的历史与法理阐述 - 文章核心观点: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全面阐述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历史与法理事实,并严厉驳斥了日本现职领导人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指出其言论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违背国际承诺并威胁地区和平 [1] 台湾地位的法理依据与国际文件 - 关键要点1: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窃取的台湾等领土归还中国 [2] - 关键要点2: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战败后承诺履行该公告并无条件投降 [2] - 关键要点3: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布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举行受降仪式 [2] - 关键要点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自然继承对台湾的主权 [2] - 关键要点5: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并驱逐台湾当局代表,联合国法律意见确定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 [2] - 关键要点6: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规定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 [2] - 关键要点7: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3] 对日本领导人言论的驳斥与警告 - 关键要点1:日本现职领导人发出“台湾有事日本就可以使用武力”的言论,被指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公然违背对中方的承诺 [1] - 关键要点2:日本领导人的言论被指直接挑战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并对亚洲乃至世界和平带来严重隐患 [1] - 关键要点3:日本曾殖民台湾50年并对中国人民犯下罪行,其现职领导人企图借台湾生事并向中国发出武力威胁的行为不可接受 [3] - 关键要点4:中国人民和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有责任维护联合国宪章,有义务阻止日本再军事化甚至企图复活军国主义的野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