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由董事长杨志明主持 [1][2][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4,292,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同意 [5] -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7]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调整了“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母公司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新增深圳市龙岗区为实施地点 [8][9][10] - 调整原因为惠州场地限制,将部分研发项目转移至深圳龙岗工厂进行,旨在保障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优化资源配置 [12] - 此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2][14]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13] - 董事会及保荐机构均认为调整决策审慎,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 [14][15][16]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8,705,976.96元 [1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15.35元,已于2023年8月11日到位 [11]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