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大庆置业公司被罚 擅自将运动场改为停车场

文章核心观点 - 绿地集团大庆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城乡规划法 擅自将项目中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改建为停车场 受到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9508.32元 [1][2][3] 违规主体与项目 - 违规主体为绿地集团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是绿地控股集团旗下公司 [1][3] - 违规行为发生在大庆(绿地)金融中心世纪峯汇项目西北角原规划审批位置 [2] - 违规建设面积为523.10平方米 [2] 违规行为与处罚依据 - 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将规划许可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改建为停车场 [1][2]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并参考了住建部相关指导意见 [2][3] 处罚决定与执行情况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庆高新自建罚决字〔2025〕第GH2025012号 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 [2] - 决定机关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2] - 鉴于违法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且公司已在期限内改正违法建设部分并达到规划许可要求 故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 [2][3] -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9508.32元 计算基数为建设工程造价190,166.44元 [2][3] 公司股权结构 - 绿地集团大庆置业有限公司由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0015% 由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985% [3]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绿地控股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