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戈壁(01878):集体诉讼和解
南戈壁南戈壁(HK:01878) 智通财经网·2025-12-08 10:35

集体诉讼背景与法律进程 - 2014年1月,加拿大律师事务所Siskinds LLP在安大略省法院就公司重列若干财务报表事宜,对公司、其若干前任高级职员及董事及其前任核数师提起集体诉讼 [1] - 2015年11月5日,安大略省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针对前任高级职员及董事的诉讼,但允许针对公司就重列事宜导致影响公司证券在第二市场买卖的失实陈述的诉讼继续进行 [1] - 2017年9月18日,安大略省上诉法院驳回公司关于允许动议的上诉,容许原告展开及继续进行集体诉讼,并容许原告继续进行其针对前任高级职员及董事的诉讼 [2] - 2018年6月,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公司于2017年11月提出的上诉 [2] - 2018年12月,各方同意遵守证实命令,针对前任高级职员及董事的诉讼被撤回,仅继续进行针对公司的集体诉讼 [2] 和解协议达成与批准 - 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的保险公司参与及安大略省前首席大法官George Strathy主持下,原告及被告的代表律师顺利完成调解程序 [2] - 2025年10月2日,各方定下书面协议达成和解,前提条件为须获得安大略省法院的最终批准 [2] - 2025年12月3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Morgan出具的判决批准了该和解 [1] - 和解获得最终批准所需解决的最后事项为自判决之日起计为期30天的上诉期届满,该上诉期将于2026年1月2日届满 [3] 和解具体条款与财务影响 - 根据和解协议,和解金额为680万加元,包括所有责任、集体律师费用、通知及行政费用、与诉讼及和解相关的费用及开支 [3] - 该和解费用由公司的保险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并已由保险公司支付予集体诉讼的原告代表律师 [3] - 和解是基于双方考虑到如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所产生的费用或将超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和解金额,因此在经济效益考虑下达成的 [3] - 和解最终生效后,集体诉讼的原告同意无条件、无限制地永久并彻底解除公司和其他获豁免方就重述事宜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索赔,并且承诺不再就相关事宜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3] - 和解金额介于公司的投保限额内,因此公司已确定无需于其财务报表中就此事项作出计提拨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