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收警示函 涉合规管理不到位等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黑龙江证监局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及其员工刘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监管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 [4][6] 公司违规问题 - 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问题,未有效落实员工在用手机报备的公司制度要求 [1][2] - 分公司员工管理不到位,存在员工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1][2] - 员工刘利在任职期间,未按公司要求报备本人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 [2][5] - 员工刘利在任职期间,超额领取公司发放的绩效奖金 [2][5] 监管依据与要求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六项 [1][2][3][5] - 黑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5] - 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被要求切实强化合规管理,做好合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严守合规底线,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1][3] - 员工刘利被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强化合规学习,规范展业行为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