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基金经理工资怎么发的新规终于落地了
新浪财经·2025-12-06 13:58

新规核心目标 - 新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工资结构、考核标准、支付方式及追责机制进行全面规定,其核心原则是将基金投资者利益置于首位 [1][6] 考核标准长期化 - 基金投资收益的考核中,三年以上的中长期业绩指标占比必须不低于80%,引导基金经理注重长期业绩,减少为短期排名进行的操作 [2][8] 关键岗位薪酬与投资绑定 - 基金公司董事长、高管需将当年绩效工资的至少30%购买自家基金 [3][9] - 基金经理需将当年绩效工资的至少40%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 [3][9] - 绩效工资需分期递延支付,并与投资绑定,要求比以往更严格 [3][9] 绩效工资递延支付具体规定 - 绩效工资的递延支付期至少为三年 [5][12] - 董事长、高管等核心人员,绩效工资递延支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5][12] - 高管和主要业务负责人,需用30%的绩效工资购买自家公募基金,其中购买股票类基金的比例不低于60% [5][12] - 基金经理必须用40%的绩效工资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除非其未管理权益类产品 [5][12] 薪酬与业绩严格挂钩的阶梯式调整 - 若基金经理过去三年业绩比基准差10个百分点以上且基金亏损,其绩效工资需比上一年降低30%以上 [5][13] - 即使基金盈利,但过去三年业绩比基准差10个百分点以上,绩效工资也需下调 [5][13] - 若业绩比基准差不足10个百分点但基金亏损,绩效工资不得上涨 [5][13] - 仅当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基金盈利时,绩效工资方可合理上涨 [5][13] 不同岗位的差异化考核重点 - 公司高管的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占比至少为50% [4][11] - 主动权益类(股票型)基金经理的考核中,业绩指标占比需超过80%,其中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占比不低于30% [4][11] - 负责销售的高管及核心销售人员的考核中,衡量投资者是否真正盈利的指标占比需超过50% [4][11] 相较于2022年旧规的新增内容 - 新增长期激励方式,允许使用股权、期权、分红权等工具,以绑定员工与公司、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同时要求合理设定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以控制风险 [10][13] - 建立更严格的问责机制,包括工资止付与追回,即使员工离职,若因失职导致公司出现问题或违规,仍可追究责任并扣回薪酬 [10][13] - 鼓励基金公司建立企业年金,支持员工参与个人养老金,将薪酬体系与养老保障相结合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