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推进篮球改革核心政策 -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篮球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有序促进职业篮球开放,鼓励境外优质资本投资国内各级各类职业联赛、职业俱乐部及服务领域[1] 境外资本投资的具体方向 - 鼓励境外优质资本依法依规创设新的职业化赛事[1] - 积极引入境外优质资本投资职业俱乐部,以优化股权结构、对接国际资源、提高盈利能力[1] - 鼓励境外优质资本进入职业篮球服务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培训、经纪服务、市场开发等业务[1] - 鼓励境外优质联赛公司、培训机构、经纪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或)功能性机构[1] NBA作为“引进来”的参考案例 - NBA运营模式与CBA不同,其经验可供中国篮球参考[1] - NBA欢迎国外投资并已获益,例如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于2018年出资10亿美元收购布鲁克林篮网队49%股权,并于2019年收购剩余51%股权及巴克莱中心球馆[1] - 外资注入有助于NBA开拓海外市场,例如篮网队签约中国球员曾凡博并配合展开球衣销售等营销活动以打开中国市场[2] - NBA资本来源高度多元化,30支球队作为独立商业实体组成的联盟追求商业价值最大化[4] CBA与NBA在资本结构与运作模式上的差异 - CBA俱乐部基本为国内资本所有,采取以联盟为中心的运作方式,例如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股东包括各CBA俱乐部,持股比例均为5%[4] - NBA形成了成熟的选秀机制和发展联盟系统,让球员在各队间流转以创造新的竞争格局和商业故事[8] 资本注入对球队建设与竞争力的影响 - 资本注入有助于球队建设与发展,例如篮网队在俄罗斯富商收购后完成主场所在地改变,迁至布鲁克林以获得更庞大球迷群体及相关的球票和周边收入[6] - CBA球队竞争力受背后资本影响,例如山西汾酒男篮背靠汾酒集团,在引援上掌握主动权并助力球队发展[6] - 民营企业资源有限,可通过续约核心球员、优化外援配置、控制成本及注重青训来打造阵容,例如浙江广厦队以自身培养的“广厦三少”为建队基石,有助于控制成本[7] CBA与NBA的收入规模与商业开发现状对比 - NBA运营收入来源多元,主要包括门票销售、媒体转播权和商品销售,其他包括赞助、冠名权等[10] - CBA更加依赖国内转播权、赞助和冠名费获取收入[10] - 在转播收入方面,CBA与咪咕在2020年签下5年20亿元的订单,而NBA在2024年与ESPN、NBC和亚马逊达成11年价值760亿美元(约合5300亿人民币)的转播合同[10] - CBA赞助方式影响球队名称变化,例如北京首钢俱乐部在获得北汽集团赞助后更名为北京北汽[10] - NBA球队名称稳定,拥有层级分明的赞助体系,收入主要来自联盟全球合作伙伴和球队本地赞助[13] - CBA在2025-2026赛季赞助商数量由上赛季的16个下滑至14个,执行五级赞助体系,赞助商仍以国内企业为主,仅有沙特阿美等少量外资进入[13] - CBA新赛季向俱乐部开放15个品类的招商权益以发掘商业潜能,涉及啤酒类、智能可穿戴设备、医疗设备等[13] “引进来”对CBA发展的潜在影响 - 有序的“引进来”不仅是资金补给,更是联赛治理现代化、商业开发全球化与人才体系专业化的催化剂[14] - 开放为CBA带来挑战与机遇,关键在于如何在引入活水的同时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可持续的商业模式[14]
引入境外优质资本,中国职业篮球还有哪些可能性?
新浪财经·2025-12-06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