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违规行为详情 - 公司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2024年度的薪酬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审议 [1] - 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对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 2022-2023年期间,部分内幕信息事项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重大遗漏 [1] - 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在建工程延迟转固、费用入账不及时,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涉及责任人员 - 董事长谢晓博、总经理谢晓龙、财务总监张新芳、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 监管措施与要求 -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恒星科技及谢晓博、谢晓龙、张新芳、张召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与后续安排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将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 [3] -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4] -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