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等问题,国元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25年12月05日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主办人杨少杰、刘民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 监管措施决定书文号为〔2025〕66号,相关情况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违规事项 - 国元证券在担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财务顾问时,其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 [3]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对标的公司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确认跨期问题保持充分的职业审慎,以及未充分核查中科视界与部分经销类客户的交易实质 [3] - 项目主办人杨少杰、刘民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