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15:00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会议室 [2][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杨建安先生,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出席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5人,代表股份440,654,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27% [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35,114,935股,占比40.5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5,540,050股,占比0.5163% [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38,545,035股,占比99.5212%;反对1,471,750股,占比0.3340%;弃权638,200股,占比0.1448% [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0,100股,占比61.9146%;反对1,471,750股,占比26.5656%;弃权638,200股,占比11.5198% [7]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 法律意见与文件 -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刘天兵、贾偲楠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结果均合法有效 [8] - 备查文件包括《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