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为深圳震有科技与超讯通信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为被告[1] - 案件源于2022年12月30日双方签署的《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并于2023年4月25日签署了《补充协议》[1] - 原告超讯通信于2025年8月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19,357,883.5元(不包含律师费、诉讼费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此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1][2] 诉讼进展与结果 - 2025年11月,公司与超讯通信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并解除全部财产保全的申请[2] -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超讯通信撤回起诉[1][3] - 法院同时裁定解除对被告震有科技银行存款119,357,883.5元的冻结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3]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12月4日),公司因此案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1][3] 对公司的影响 -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1][3] - 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 - 银行账户全部解冻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