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修复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重生”机会
第一财经资讯·2025-12-04 00:55

信用修复新规密集出台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12月25日实施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两项新规均由原有试行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升级而来[2] - 政策密集修订充分说明了信用修复的重要性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相关立法立规需要随形势发展加以完善[3] 新规核心目标与原则 - 新规旨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3] - 政策注重平衡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引导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惩、修复有路”的良性循环[7] 对失信主体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 两个管理办法都将失信主体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实施区别对待[4] - 轻微失信包括以简易或普通程序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一般失信包括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严重失信包括受到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被依法依规认定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4] - 对失信信息公布和信用修复将区别对待 宽严相济 既要严惩主观恶意者 也要救济“诚而不幸”者[3][5] 信用修复流程提速与限制解除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修复流程要提速 公示期与办理时限要双缩短[6] - 信用修复进度加快后 相关限制措施应尽快解除 包括参与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申请相关许可证照及行业资质、融资以及原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任职等方面的资格限制[6] - 流程提速与限制解除主要针对轻微和一般失信经营主体 对主观恶意明显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 相关限制和处罚措施需进一步严格[6] 经营主体需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修复 - 新规是为失信企业提供“重生”机会 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重塑信用 但“重生”的根本在于经营主体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信用修复[6] - 自2021年9月至2025年10月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超过4400万户[6] - 近来有过去被认定的失信经营主体或负责人发布已偿还债务并开始新征程的信息 信用修复制度的完善是外力 内力在于自身努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