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进展 - 公司已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包括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伯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炬信灿图(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陈建忠、张国锋 [1] - 公司重整程序已获法院受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9日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 [10] - 本次重整投资旨在通过财务投资人支付对价受让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化解危机并重获良性发展机会 [37] 重整投资具体安排 - 财务投资人拟共同支付7.9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资金,以获得公司4.2786亿股的转增股票 [38] - 投资对价定为每股1.85元,该定价依据为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6867元/股的50%,符合监管要求 [50] - 协议规定,财务投资人需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支付剩余款项 [39] - 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股票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算 [39] 公司财务状况与风险警示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分别为-438.47万元、-6.725亿元和-18.035亿元 [5]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 -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历史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4][5] - 公司股票简称已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4] 重整财务投资人背景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成立于1987年,无实际控制人,投资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11][12][14] - 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15][16][17] - 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成立于2024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82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李强,为新设主体无历史财务数据 [17][18][21] - 上海伯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成立于2025年3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单孟川,为新设主体无历史财务数据 [25][26][27] - 炬信灿图(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25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新设主体无历史财务数据 [31][32] - 所有重整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2][16][22][28][33][36] 协议关键条款与影响 - 协议生效后,若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确定公司将被实施退市,或审计机构出具对公司资本运作构成影响的保留意见等审计报告,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1] - 若财务投资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或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41] - 若非因财务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程序终止或重整计划未获批准,财务投资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款 [42][43] - 财务投资人承诺在持股期间不谋求也不协助他人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让股票时也需确保受让方遵守此承诺 [49] - 本次协议签署是公司重整的必要环节,若重整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5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