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陕西中越保险代理合计被罚4.6万元
北京商报·2025-12-03 12:16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于12月3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针对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军毅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 [1] - 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三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1][2] -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毅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万元 [1][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1][2] -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 [1][2] - 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 [1][2]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陕金罚决字(2025)88号 [2] - 对公司的处罚内容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1][2] - 对法定代表人刘军毅的处罚内容为:警告并处罚款1.8万元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