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实施期限为12个月[1] - 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6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20,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3] - 实际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4,978,767.9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3] 回购实施合规性 -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间和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4] - 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符合规则,未在规定禁止期间内进行回购,且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未在开盘集合竞价等特定时段进行委托[7][8]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10] -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未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10]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敬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股[7]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7] 回购对公司影响 -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