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水务被列为被执行人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曾锋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董事长曾锋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 - 案件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执行,源于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 - 执行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080.87万元,因公司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 限制消费措施的具体内容 - 限制措施禁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 - 具体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 - 限制消费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需履行完毕法律文书义务后方可解除 [2] 公司对事件的说明与处理 - 公司正在与相关当事人积极沟通,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澄清,此次案件并非其2025年11月4日公告中披露的与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 [3] - 关于与贵州建工的诉讼案件,公司正在与对方商议相关款项现金支付计划 [3] 事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评估 - 公司公告称,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 [3]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3]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维持正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