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 2024年10月29日及11月20日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 [1] - 2025年2月24日及3月14日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新亚百货提供2025年度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6,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 [1] - 2025年10月28日及11月21日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为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为新亚百货提供46,000.00万元担保 泗阳雨润为新亚百货提供6,000.00万元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 [2] 具体担保进展 - 公司及泗阳雨润已共同为新亚百货在民生银行淮安分行的5,3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贷款延期担保 延期期限不超过2026年6月1日 [2] - 办理上述担保后 公司已累计为新亚百货提供担保金额44,890.00万元 泗阳雨润累计为其担保5,340.00万元 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且额度可循环使用 [2] - 该担保事项进展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因在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3]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0,130.99万元 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11% [5] - 累计对外担保中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70,075.99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55.00万元 [5] - 公司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累计金额55.00万元 该担保由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且发生在本公司收购其股权之前 [5] 担保对象与协议 - 担保对象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 - 本次具体担保协议为最高额担保 担保额度为5,340.00万元 担保期限及方式以与民生银行淮安分行签订的实际协议为准 [2][3][5] 担保原因与影响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旨在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 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 有利于经营稳定 [5] -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