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名阳保险销售河北分公司合计被罚20万元
北京商报·2025-12-01 13:31
行政处罚事件核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于2025年12月1日对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及其承德分公司负责人刘连帅作出行政处罚 [1][2] 受罚主体与处罚决定 - 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6万元 [1][3] - 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刘连帅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 [1][3] - 行政处罚决定由承德金融监管分局作出 [3]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存在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的违规行为 [1][3] - 公司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1][3] - 负责人刘连帅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