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股份控股股东及大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业务 [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潘颖女士办理了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业务 [5] 控股股东金圆控股股份质押详情 - 截至公告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3.15亿股,占总股本的40.37% [1] - 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约为1.99亿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63.2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2% [1] -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质押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2] - 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还款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 [2] 大股东潘颖股份质押详情 - 截至公告日,股东潘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约1.01亿股,占总股本的12.96% [5] - 潘颖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 [5] 质押相关风险说明 - 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50%但未达到80% [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