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01376)接获投诉信有关董事会主席不胜任董事的指控
RAFFLESINTERIORRAFFLESINTERIOR(HK:01376) 智通财经网·2025-11-28 14:56

公司治理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接获一封由自称少数股东发出的匿名投诉信,收件方包括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 [1] - 投诉信标题为“质疑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郑能欢先生能否胜任董事一职” [1] - 投诉信附有一份针对郑能欢先生的诉讼查册报告 [1] 董事会主席涉诉情况 - 郑能欢先生、其配偶及其关联实体在中国牵涉上百宗法院争议及/或诉讼,时间横跨2014年至2025年 [1][2] - 案件类型多与金融借贷争议、股权转让、民间借贷及个人借贷纠纷、贷款担保有关 [2] - 具体案件包括:(2023)粤03执恢563号,郑能欢作为被执行人,涉及合同争议金额约达人民币1.05亿元,执行程序仍在进行中 [1] - (2019)粤0304执33646号,因金融借贷合同争议被列为被执行人,并遭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1] - (2017)粤03执3309号,因未能履行涉及本金人民币7042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还款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 (2016)川01执1625号,因涉及人民币5200万元的民间借贷争议而被限制高消费 [1] - (2015)深中法执字第2026号、2027号,因借贷合同争议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1] 投诉人主要质疑点 - 投诉人指出,上述案件触发对郑能欢先生的信誉、商业诚信及还款能力的重大关注 [2] - 投诉人认为,相关情况对公司的声誉、企业管治及业务持续性构成严重威胁 [2] 董事会回应与行动 - 董事会强调,郑能欢先生的候选资格经由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通过内部程序审议 [2] - 董事会已就郑能欢先生未向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披露多宗进行中诉讼及/或作出不诚实选择性披露的理由提出质询 [2] - 董事会亦质询其确认毋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任何资料的依据 [2] - 提名委员会现正审议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以维护董事会整体诚信 [3] - 提名委员会正进行必要的内部调查以验证投诉信中的详细内容 [3] - 提名委员会着手寻求独立专家全面检视公司的内部监控程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