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22家下属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4430万元

核心事件概述 - 重药控股披露其22家下属公司需补缴前期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及滞纳金,合计金额为4430.26万元人民币 [1] - 所有涉及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且主管税务部门未就此事项对公司进行处罚 [2] - 该补缴的款项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的当期损益 [2] 涉及公司及财务影响 - 补缴事项涉及22家具体子公司,包括重庆医药新特药品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医贸药品有限公司等遍布重庆、陕西、宁夏、贵州、上海等多地的业务实体 [2] -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报,期间营业收入为62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亿元人民币 [3] - 此次补缴金额4430.26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11.54% [1][3] 税务事项详情 - 补缴原因为各子公司根据其主管税务部门的通知进行自查后,发现需补缴前期已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税款 [1][2] - 补缴款项中包含了税款本身及相应的滞纳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