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47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4% [2] - 本次解除质押后,虞仁荣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为171,79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1.52% [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8,576,912股,占总股本的33.87%,本次变动后累计质押股份为187,64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5.93%,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 [2] 对外投资基金 - 公司全资企业绍兴韦豪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7] - 该基金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108,750万元,绍兴韦豪的认缴出资额占比为18.39% [7][10]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无需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8][10]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为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优纳创,基金管理人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 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经同意后可延长 [17] - 基金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测、装备材料和零部件等集成电路相关领域的未上市企业,投资于该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70% [16][21] 投资协议关键条款 - 各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15% [18] - 收入分配遵循“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有限合伙人优先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总额的分配,并享有按单利8%/年计算的优先回报 [24] - 超额收益的80%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收益 [24]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投资旨在把握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机遇,依托基金管理人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7] - 投资有助于公司了解产业投资方向,布局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的项目,加快公司发展战略实施 [27] - 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27]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