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文化筑牢信义根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报·2025-11-27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26年是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公募基金行业提出更高要求[1] - 公募基金行业需全面把握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力以赴支持完成“十五五”主要目标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2] - 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与金融强国建设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引领、风险防控和文化根基,后者为前者提供战略平台和制度保障,共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2] - 践行“五要五不”金融文化是持之以恒建设金融文化的生动实践,公募基金行业需大力弘扬和践行该文化,切实履行信义义务和“社会财富管理者”职责,为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价值引领[1][2] 行业政策与战略方向 - 2025年5月,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公募基金行业[1] - “十五五”是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时期[2] - 公募基金行业应积极响应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服务国家战略与自身发展相结合,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助力金融强国建设[1] 公司文化与信义义务实践 - 鹏扬基金以“客户至上、合作共赢、拥抱变化、勇于担当”的企业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全周期、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为信义责任落地筑牢“防火墙”[3] - 公募基金的核心使命在于将对投资者的信义责任贯穿经营全过程,要求坚守“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忠实义务,秉持专业审慎的注意义务,让勤勉尽责融入投研、销售、运营每一个环节[3] - 信义义务是金融行业核心伦理准则,强调诚信、责任与长期价值,是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金融机构及从业者“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投资者利益为本[3] - 公司构建系统化的内部合规培训与廉洁文化宣教体系,紧密追踪行业新规与案例动态,及时开展内部宣传与警示教育,筑牢风险防线[4] - 公司积极创新合规宣传与员工培训模式,引导员工从“被动接收”转变为“主动参与共创”,通过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征集员工自创廉洁主题海报与视频,有效激活全员廉洁从业意识,营造“人人讲合规、事事依规矩、处处守廉洁”的良好氛围[4] 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 - 公司致力于构建并持续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确保合规管理无死角覆盖到所有分支机构和经营环节[4] - 公司紧跟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评估并完善覆盖各业务条线的内部规章制度,针对从业人员管理,制定了员工合规手册以及覆盖投资、销售、言论合规管理等各领域的实用性合规指南[5] - 公司坚决贯彻“合规零容忍”原则,通过持续完善合规问责机制,进一步细化合规管理抓手,为业务发展划清“红线”和“边界”[5] - 健全的法律合规风控体系是让信义责任从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关键载体,以合规文化培育为根基,通过全员培训、案例宣导绷紧风险意识弦[3] - 公司通过前置审核产品与销售核心法律文件,精准评估创新业务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从源头遏制风险萌芽[3] 金融科技应用与创新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科技金融、数字金融,鹏扬基金将坚持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以金融科技赋能实现防风险与谋创新共进[5] - 在投研领域,公司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自研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投资与风险管理平台,打通风控与研究、投资、交易环节的信息壁垒[5] - 公司在研报解析、自然语言询价指令解析、自动询价及问答式组合评价等方面实现了大模型技术的颠覆性应用,显著提升投研衔接效率与决策科学性[5] - 在信息披露环节,公司推动信息披露系统搭建基础数字化架构,已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加工、自动制作及校验等全流程功能落地,提升数据核对精准度,显著降低人工操作风险[6] - 公司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发合规培训材料,显著提升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4] - 在合规效能提升方面,公司通过程序化实现法律法规库每日自动更新,依托智能工具开发合同自动生成与审核功能,运用技术优化合同档案管理与履约督导,借助语义理解技术搭建知识库提升咨询响应效率[6] 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安全 -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司构建起多维度护航体系,强化金融数据模型、研究报告等成果的著作权保护,筑牢量化算法、核心系统等技术的专利权防线[6] - 公司通过商标全生命周期管理守护品牌价值,以分级保密机制与协议管控降低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为科技研发的成果转化保驾护航[6] - 公司划定金融科技应用的安全边界,严格遵循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出台个人信息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