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案件核心情况 - 案件涉及郴电国际全资子公司邯郸郴电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起历史买卖合同纠纷 该子公司需对磁县漳南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华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货款1,638.75万元及利息的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 - 案件当前处于执行监督阶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撤销下级法院的执行裁定 将案件发回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2][6] 诉讼历史与进展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4日作出原审判决 判令漳南洗煤公司支付华兴能源公司货款1,638.75万元及利息 邯郸郴电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 - 在执行过程中 华兴能源公司申请追加郴电国际为被执行人 但先后被磁县人民法院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承担补充责任的条件尚未具备”等理由驳回[4][5] - 华兴能源公司不服裁定 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河北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执行裁定认定事实不清 于近日裁定撤销原裁定 发回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5][6] 公司角色与涉案金额 - 郴电国际在本案中为被申请人 其全资子公司邯郸郴电公司为被执行人[2] - 案件涉案金额为1,638.75万元人民币[3] 对公司的影响评估 - 由于案件被发回重审且尚未审结 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