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财务行动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及11月1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2] -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10.69亿元,盈余公积为5700.58万元,资本公积为28.97亿元 [2] - 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00.58万元和资本公积10.12亿元,合计10.69亿元,用于弥补截至2024年底的累计亏损 [2] - 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 [3] 债权人通知程序 -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需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本次公告即为履行该程序 [4]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4] - 债权申报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11日,共计45天,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