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重磅改革
格隆汇·2025-11-27 13:07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核心观点 -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历经十年成效显著,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从2015年的不足10%提升至2025年10月的65.8%,电力市场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深刻转型 [1] 改革背景与核心痛点 - 计划电价机制僵化,煤电标杆价导致价格与成本脱节,2022年国际煤价暴涨时火电行业整体亏损超1000亿元,度电亏损约0.1元 [3][4] - 资源配置混乱,跨区域输电存在“肠梗阻”,2023年蒙西弃风率6.8%,青海弃光率8.6%,导致数十亿千瓦时清洁能源浪费 [6][7] - 工业用电成本高昂,电价受固定价格机制制约,电费在钢铁、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生产成本中占比达30%-45% [10][12][15] - 新能源高速发展倒逼系统升级,2025年全国风光装机超1400GW占总装机46%,但发电量占比仅25%,高弃光率(如西藏2023年达22%)凸显传统调度体系与间歇性新能源不匹配 [17][18][20] 改革推进阶段与关键举措 - 第一阶段(2015-2017年)顶层设计:发布“9号文”,确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在深圳等5地试点,深圳输配电价试点后下降18%,年省工业电费20多亿元 [26][27][28][29] - 第二阶段(2018-2020年)试点探路:在8省份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初期出现价格剧烈波动(如广东现货电价高峰达1.3元/千瓦时),售电侧放开,售电公司数量从2016年不足300家增至2020年底超4000家,民企占比超50% [30][31][32][33][34] - 第三阶段(2021-2023年)区域市场建设:启动华北区域现货市场,2022年跨区现货交易达120亿千瓦时,煤价暴涨促使燃煤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20%,高耗能企业电价“不限上限”,推动广东高峰电价至0.7元/千瓦时,用户高峰负荷下降5%,2023年底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突破60% [37] - 第四阶段(2024年起)全国统一市场:出台“1+6”基础规则体系,降低跨省经营成本约三成,2025年16省份实现现货连续结算,现货交易电量达2200亿千瓦时占比4.1%,广东现货电价高峰时段较中长期合约高105%,2024年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4万亿千瓦时,较2016年增长10余倍,目标2029年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40][41][42] 改革成效与现状 - 市场规模与渗透率大幅提升:市场化交易电量从2015年不足1万亿千瓦时增至2025年1-10月的5.49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从不足10%提升至63.7% [1][45] - 跨省跨区交易显著增长:2025年1-10月跨省跨区交易电量达132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占总交易电量24.1% [46][47] - 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但竞争仍不充分:售电公司数量从2016年不足300家增至2024年底超5000家(增长近17倍),民企占比超60%,但广东市场集中度仍高达68.5%,且多数为小微套利型企业 [51][52] - 跨区市场化交易仍有瓶颈:跨省交易电量中市场化占比仅22.4%,大部分仍为计划外送,审批流程影响效率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