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收到行政监管决定
公司治理事件 - 恒邦股份因未能及时补选独立董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两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将于2025年8月11日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 - 公司未能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工作 违反相关规定 [2] 监管措施 -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恒邦股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
公司治理事件 - 恒邦股份因未能及时补选独立董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两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将于2025年8月11日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 - 公司未能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工作 违反相关规定 [2] 监管措施 -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恒邦股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