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核心摘要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实施现金分红[1] - 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派息[2][3] - 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6亿元人民币[4] 分红方案具体细节 - 分配基准与比例: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4,838,896,630股扣除回购专户13,004,400股后的4,825,892,23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2元(含税),相当于每10股派0.22元[3][4] - 分红总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169,629.06元(含税)[4] - 除权除息参考价: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02194)元/股,其中0.02194元/股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5]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与发放日: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2] - 发放方式: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5] - 自行发放对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给包括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5名股东[6] 不同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与基金股东: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公司派息时暂不扣缴个税,每股派0.022元[7] - QFII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0198元[8]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0198元人民币[8][9] - 其他法人及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022元,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税务缴纳[9]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