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大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王正甲主持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在任7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欣女士出席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 -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 -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回避 该股东持有公司1,405,252,709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14% [2][3] 律师见证意见 -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谢婷婷律师和蒋慧律师见证 [4] -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