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于2025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9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1% [1] - 本次减持后,宏柏化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23,649,307股 [1] - 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和杨荣坤的合计持股数量由253,326,075股变更为246,128,675股,持股比例由38.96%减少至37.8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该计划于2025年9月11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施完毕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 [4][5][6] - 该笔资金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产品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6年5月24日 [8]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9] -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6] - 公司认为该现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