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管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审议相关议案 [5]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9]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人,将解除限售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 [9][13] - 该激励计划于2023年10月16日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5日完成1,3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10][11]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完成,为12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6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12月5日上市流通 [11] 激励计划具体执行与调整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公司对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16]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6元/股调整为5.609元/股 [16] - 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4日届满 [18]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1,340.00万股的比例为49.55% [19] - 此前,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审议通过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7] 相关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120名激励对象办理66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21] -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办理相关事宜 [22] - 法律顾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23]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法规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