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全部11项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3][7][8][9] - 所有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高票通过,总体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95%,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 [7][8][9] - 在中小投资者的投票中,各项议案的同意率也均超过94%,其中《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率相对较低,为92.2685% [7][17]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4]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527,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6,108,486股的47.6915% [5][6] -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90名,代表股份743,739股,占总有表决权股份的0.3792%,其中绝大多数(289名)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6] 董事会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哲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9] - 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哲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29]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补选吴哲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所有议案均获7票同意 [24][25][2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8]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