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简报

报告期核心担保事件 - 报告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 - 期间公司为两家控股子公司的银团贷款项目提供了新的担保 [2][4] 具体担保项目详情 - 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泰日(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90%股权比例承担的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1,656.4万元,报告期内发生担保金额1,557.90万元,担保期限至2040年4月24日 [2][3][10] - 为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金山卫置业有限公司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82%股权比例承担的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4,868.06万元,报告期内发生担保金额307.50万元,担保期限至2040年9月16日 [4][6][13] 年度担保授权概况 - 公司2025年度核定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36亿元 [7] - 其中为22家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8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82亿元 [7] - 为2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3亿元,为1家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亿元 [8]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45,745.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5% [16] - 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2,15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80% [16] - 公司无逾期担保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