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广东证监局对腾越建筑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 - 碧桂园子公司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3] - 监管措施原因为腾越建筑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动、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总经理变动 [1][3] - 腾越建筑亦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3] - 广东证监局对腾越建筑、时任董事长杨惠妍、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嘉佳、董事及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将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相关事项不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或约定的情形 [4] - 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