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因子公司虚增营收被罚 2020上市西部证券保荐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 - 财政部于2024年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89)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1][9][17] - 检查发现公司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使用冒名签收的出货单确认营业收入28,296,301.07元,结转营业成本4,412,163.38元 [2][6][10] - 其中编号80034413和80034414的出货单存在跨年度发货、确认收入的药品批号与客户实际验收入库批号不一致的情况 [2][6][10] - 根据公司自身的会计政策和销售合同条款,财政部认定广州南新制药多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24,539,733.46元,多计营业成本3,839,043.33元 [2][6][10] - 检查还发现公司存在学术推广活动照片重复使用、参会人员签字笔迹差异大等情况,经查广州南新制药以虚假事项列支学术推广费37,000,000.00元 [3][7][11]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8][12] 行政处罚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决定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8] - 公司单位负责人张世喜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9][12] -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亮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处以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13][15] 公司背景与历史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4.94元/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500万股 [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23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亿元,比原计划的6.70亿元募集资金多出4.66亿元 [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计8761.77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110.75万元(不含增值税) [4] - 公司股票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4] - 公司于2022年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96,000,000股 [4] - 公司于2023年再次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74,400,000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