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带来的积极变化 - 新规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例如规定“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使租客维权更有底气[1][2] - 各地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租客可通过平台实现房源核验、信息查询、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等服务,房源信息真实性明显提升[4] - 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服务持续优化,更加正规透明,例如链家等企业要求委托出租必须三证合一,取得房屋核验码后才对外展示房源,平台向企业开放数据接口简化了经纪人工作流程[4][5] - 条例通过企业登记备案、信用评价等机制将各类经营主体纳入监管,一些不规范的经营主体逐步出清,市场竞争更有序,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优势正在显现[5] 新规落地面临的挑战 - 现实中仍存在大量未签合同、现金交易的“手拉手租房”现象,为纠纷埋下隐患[6] - 部分纠纷的举证责任相关规定尚不清晰,例如装修品质纠纷中劣质材料该由谁举证、检测费用如何分担等问题缺乏清晰规则设计[6] - 仍有部分房源以“实惠”“短租”为名规避备案与监管,部分中介存在规避新规的“灰色操作”,如提供便宜装修的廉价出租房或二房东改造的隔断房[8][9] - 部分房产经纪中介网站房源图片存在明显修饰现象,室内实景与宣传图片差距较大,操作目的主要为引流[9] - 各房产中介机构之间数据互不连通,也未与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对接,难以保证房源信息真实性和质量,存在监管漏洞,多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有待加强[9] 推动新规落实的举措 - 需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落实行业协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投诉制度,依法治理押金退还难、任意中止合同、霸王条款等乱象,同时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和覆盖面[10] - 各地正推出配套政策,例如郑州发布《郑州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本》,重庆启动配套管理办法立法程序并强化全链条监管,北京明确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将纳入行业监管[10] - 针对租金安全监管难点,西安强化“数据端+资金端”双重监管,青岛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企业信用评价等措施,济南建立租金监管与监测功能从事后纠纷处理转向事前风险预防[11] - 拟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对合规行为提供税收、融资等政策支持,培育规范市场化租赁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存量房屋盘活利用,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14] - 建议进一步丰富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从业机构、人员、房源、合同等数据,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14]
新华视点丨《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两月 如何更好推动新规落地?
新华社·2025-11-20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