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流通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流通总数为31,480,000股 [2][3]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4][31]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23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 [5][30] 公司股本历史变化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1,12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6,667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至94,826,667股 [5] - 2024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499,512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95,326,179股 [6] -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事项外,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6] 限售股股东减持承诺与意向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14][21] - 锁定期满后,若相关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8][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两年期限届满后,减持价格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9][16][22] - 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股东持股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9][16][22] - 股东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10][17][23] - 股东减持时需满足承诺锁定期届满、已全额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若发生)、以及不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转让股份等条件 [11][12][18][19][24][25][26] 股价稳定与公司治理承诺 - 相关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13][20][26] - 股东承诺如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以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14][20][27] -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27] 公司资金占用与保荐人核查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8] -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限售股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做出的承诺,本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29]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4日14点0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36]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至15:00 [36][37][39] - 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这些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 [40] - 会议审议的11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5] -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登记 [44][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