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拟不再设立监事会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江苏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1] - 撤销监事会及其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办公室 [1]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1] 法律依据与实施安排 - 变更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1] - 调整自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获监管核准之日起生效 [1] - 过渡期间现有监事会及办公室继续存续以确保平稳过渡 [1] 相关授权与文件更新 - 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1] - 相应废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