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到服务、从资金到技术 各地创业帮扶“组合拳”托起百姓创业梦
“十五五”规划创业支持导向 - 规划建议提出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1] 地方低成本创业扶持计划实施案例 - 江西新余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低成本创业扶持计划,通过建立档案、配备专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协助办理贴息贷款及应对突发情况等支持[3][4] - 当地统一购买设备免费租借给困难人员,经营满6个月后设备归创业者所有,并帮助以优惠价格安排固定摊位[6] - 新余已建立四个低成本创业帮扶点,成功帮助近百名就业困难群众创业[8] - 黑龙江哈尔滨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20万元和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今年已累计发放近1.4亿元贷款[11] - 四川泸州在夜市区建立社区就业创业驿站,运营两个多月成功推荐60余人实现稳定就业,服务范围辐射周边8个小区[13] 国家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详情 -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5] - 10类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需满足特定商业银行贷款限制条件[17] - 合伙创业者可根据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个人额度之和的110%且不超小微企业上限,优质借款人可累计申请贷款及贴息不超过3次[17] - 特定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限额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17] - 残疾人、退役士兵及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特定个体经营,自注册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