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被上交所书面警示!同一基础资产重复申报ABS
监管处罚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1][4]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6日 [4] 主要违规行为 - 公司在为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出具文件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申报文件中募集资金用途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有效核查,影响债券申报文件的准确性 [1][3] - 公司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明知同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处于交易所审核反馈阶段,仍重复申报同一基础资产 [1][3]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影响了正常的债券审核监管秩序 [1][3] 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未在过程管理和控制中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及履职情况进行有效核查 [1][3] - 公司内核机构未能对报送材料充分有效履行审批职责 [1][3] - 公司未能保证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1][3] 违反的具体规则 -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第1.5条、第2.1.4条 [4] - 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第三条、第四条 [4] - 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修订)》第四条、第五十八条 [4] - 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4] - 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六条 [4]